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这里通报公职人员着装问题******
中新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 阚枫)新春开启,多地将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新春开工的首要之事进行部署,有地区还通报了公职人员开会着装问题。
开工首日的会议,多人被通报
近日,拉萨市城关区纪委监委发布一则关于违反会风会纪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1月28日,新春首个工作日,城关区委召开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这次会上,城关区纪委与城关区委效能办对会场会风会纪进行了全程监督。
按照纪委监委发布的通报,这次会上多人因为迟到被点名通报,多人迟到长达50多分钟。通报中还点出“会议着装方面,普遍存在着装不统一、里穿正装不脱外套的现象”,通报称,如再次出现相关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从严处理。
通报称,着装问题看似是小事,实质是干部精神风貌的展示,是纪律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薄的一种表现,是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的一种体现。
多地曾通报公职人员着装问题
干部因着装问题被通报,上述案例并非首次。
2017年1月,河北深州市纪委对违反会纪的32名干部进行点名通报,其中包括14名“一把手”被约谈,起因是在深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上,督查中发现22名公职人员未按规定着装,10名公职人员着装不规范。
当时,深州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只有管住小节,才能守住底线,如果连穿着正装这样的‘小节’都不能做到,连会议的纪律都不能遵守,那么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不仅开会着装的问题被通报,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着装问题也曾被通报。
2017年5月,辽宁盘山县政府办公室曾发布一则有关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提到,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仍然存在穿运动服、无领衫、露肩衫、运动裤、牛仔裤、运动鞋、凉鞋、拖鞋等情况,着装与仪表不符合端庄、稳重、大方、干练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礼仪的要求。
公职人员着装有啥要求?
近年来,多地曾专门就机关工作人员着装问题进行过规范,一些地区还专门出台具体标准。
2022年1月,江西抚州市直机关工委发布《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干部着装和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的通知》,通知除了明确机关干部出席正式、隆重、严肃场合应着正装,还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着奇装异服、居家服等服饰。着装不得过于炫耀,要保持服饰整洁。
通知称,女同志不得穿低胸装、露背装、露肩装、露脐装,不得穿超短裙、透视装、吊带装、紧身装、艳色装;男同志不得穿背心、短裤。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得佩戴离奇饰品,不得穿拖鞋,不得穿超高、带声响的高跟鞋,不得纹身。
2017年7月,媒体报道陕西咸阳市彬县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的仪容仪表进行详细规范,诸如,男同志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佩戴饰品;女同志发型、发色适宜,化妆要淡、雅、素,不涂彩色指甲,不使用浓烈香水。不穿过于单薄、透视、紧身的服装。报道称,县纪委将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立即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针对省直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十条工作纪律,其中包括“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奇装异服上班”等。
如何避免矫枉过正?
近年来,部分地区有关干部着装的标准或通报发出之后,舆论中,不少网友认为对机关干部工作期间仪容仪表规范,确有必要,但是也有声音担心将着装问题“上纲上线”,过度问责。
对此,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公职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着装问题应分类讨论,对于公检法、市场监管等有统一着装要求的行政执法部门来说,执法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相关要求着制式服装,对于其他公职人员来说,工作期间特别是在严肃场合应注意着装得体。
同时,竹立家称,对公职人员的着装事项,可以引导规范,但也应注意人性化管理,杜绝纪律扩大化,防止滋生新的形式主义。(完)
现在还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吗?最新回应来了******
今天(1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要点如下↓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